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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8.26

宽宽的马路上会有白色的标线点缀,可不要认为这些点缀是可以随心所画的,这些是按规定标准设计的。每个场所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郑州飞耀交安带你认识他们。

大城市公路道路交通标线应由施划或安裝于市政道路上的各种各样线框、箭头符号、文本、图样及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所组成。

(一) 交通标线设定应合乎以下规定:

(1) 应合乎道路设计规定,集中体现道路详细设计的详案;

(2) 应与交通具体运作特性相一致,有益于公路交通的井然有序、安全性与通畅;

(3) 宜与交通标识设定相互配合应用,互相融洽,互相填补,也可独立应用;

(4) 应遵照适度设定的标准,不可出現信息传递过多或不够的状况;

(5) 应与附近别的交通安全设施表述的信息内容相符合,传送的交通信息不可互相分歧;

(6) 应确保交通标线在应用期内的可视性,立即对交通标线开展维护保养。

(二) 交通标线坐落于混凝土地面的接口处,可偏重接缝处一边,偏位总宽不适合超过所施划水位线的总宽。

(三) 交通标线施划后,行车道总宽应考虑现行标准国家标准《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标准》CJJ 37的要求及其详细设计的规定,除扩宽状况外,这条行车道总宽不可超过3.75m。

(四) 次干路及左右等級的市政道路应设定交通标线,支路以及他市政道路宜设定交通标线。

(五) 在市政道路的道路、交叉路口、收费标准城市广场、工区等地区,应依据设定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示水位线以及他水位线。

 交通标线的设置的基本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郑州飞耀交安设施对标线施工有着丰富的经验。需要就找他400-00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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