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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牌设置规范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8.22

每天来来回回穿梭在大街上,您对道路标识认识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一起来认识认识他们吧:

一、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交叉路口某方位進口车流量很大、拐弯车子较多或渠化行车道数超过或相当于4条行车道时,应设定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

  2)当交叉路口渠化行车道布局不足充足、弧形或路面导向性箭头符号易被降雪遮埋时,应设定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

                             

二、在交叉路口前设定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时,应合乎以下要求:

1)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应设定在导向性行车道前适度部位,并不是应与指路标志中间相互之间挡住;

2)除分向行车行车道标示之外的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均应设定在所标示行车道管理中心上边;

3)分向行车行车道标示宜选用悬壁式,设定于指路标志中下游或与指路标志并排设定;

 4)当渠化行车道多用转变,车流量很大时,宜在指路标志牌上下游适度部位加设分向行车行车道标示。

5)道路上的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宜设定在导向性行车道转变的起始点部位,并应选用门架结构逐行车道单设。

6)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特指方位应与行车道布局方法及路面箭头符号水位线相同。

7)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不可替代指路标志,当指路标志已确立体现行车道布局及各方位动向、地址相对路径,不需设定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

8)当交叉路口行车道管理方法对策状况繁杂时,可在版块中组成严禁、輔助等标示,对独特行车道的应用時间、车辆类型、时速等状况开展限定。

9)当行车道行车方位依据管理方法规定可变性时,应设定可变性的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

10)当遇快速通道或关键干道多行车道逐步分合流状况时,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宜反复设定。

 (11)当路面行车道数超过6条时,宜选用分向行车行车道标示,并应选用悬壁式构造在路面两边一起设定。

 (12)若遇交叉路口進口道仅有这条左拐行车道且不严禁调头时,左拐和调头共用行车道标示,可由左拐行车道标示取代;若交叉路口進口道有好几条左拐行车道且一部分左拐行车道严禁调头时,宜不在严禁调头的左拐行车道上设定左拐和调头共用行车道标示。

 (13)行车道行车方位标示版块中行车道分隔线宜体现路面水位线具体情况,间距交叉路口较近时可选用实线隔开。

  通过以上的表白,希望能对您以后出行道路标识标志有所帮助,如您想更深的学习道路标识,可以拨打400-0085-158,飞耀交安将带给您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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